施工新知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监测 |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6-20 9:12:43 点击:505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已由国家住建部发布实施。该规范适用于在建筑施工中用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的设计、施工与监测。 该规范第八章为“监测”,规定如下: 1、支撑结构应按有关规定编制监测方案,包括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 2、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支撑结构的位移监测和内力监测。 3、位移监测点的布置可分为基准点和位移监测点。其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支撑结构应设基准点;2)在支撑结构的顶层、底层及每5步设置位移监测点;3)监测点应设在角部和四边的中部位置。 4、当支撑结构需进行内力监测时,其测点布设宜符合下列规定:1)单元框架或单元桁架中受力大的立杆宜布置测点;2)单元框架或单元桁架的角部立杆宜布置测点;3)高度区间内测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 5、监测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观测精度和量程的要求;2)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3)应经过校准或标定,且校准记录和标定资料齐全,并应在规定的校准有效期内;4)应减少现场线路布置布线长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正常进行。 6、监测点应稳固、明显,应设监测装置和监测点的保护措施。 7、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根据支撑结构规模、周边环境、自然条件、施工阶段等因素确定。位移监测频率不应少于每日1次,内力监测频率不应少于2小时1次。监测数据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时,应提高监测频率。 8、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2)支撑结构的荷载突然发生意外变化时;3)周边场地出现突然较大沉降或严重开裂的异常变化时。 9、监测报警值应采用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进行控制,并应满足下表规定。 监测报警值
注:H为支撑结构高度。 10、监测资料宜包括监测方案、内力及变形记录、监测分析及结论。
2016.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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