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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市质监站使用封样笼开展砼试件封样 | ||
发布者:崔银翠 发布时间:2014-6-20 点击:4187 | ||
据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动态》2014年第二期讯:为进一步加大对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的抽查力度,确保监督抽检成型的出厂混凝土试件的真实性,保证抽检结果公开、公正、公平,无锡市质监站拓展监督思路,完善监管手段,在出厂混凝土试件封样时使用封样笼。 出厂砼试件监督封样按如下程序开展: (1)质监三科对各企业进行突击式的监督检查时,在生产区域内随机拦下砼运输车辆,并要求试验室对该车砼进行取样。 (2)取样完成后,将砼送至成型室内,进行出厂坍落度监督旁站检测。 (3)坍落度检测完毕后,监督旁站成型出厂砼强度检验试件,并在试件表面粘贴标签。 (4)成型砼试件后,将试件放入封样笼,并用嵌有RFID芯片的扎带将封样笼扎住贴封。 (5)质监人员对取样车次砼送货小票、生产物料消耗计量单、对应批次砼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资料进行复印留档。 (6)预拌混凝土企业试验室负责人第二天(试块终凝后)将封样笼送至检测机构进行委托,将封样笼置于标养室进行带模养护。 (7)砼试件龄期达到28d后,质监站、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对相关砼试件进行旁站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企业进行考核。
2014.6.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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