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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窗:《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4月1日起实施 | ||
发布者:崔银翠 发布时间:2014-4-17 点击:4090 | ||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于2009年9月11日起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也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 建筑深基坑是指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施工及地下设施、设备埋设,由地面向下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空间。基坑第三方专业监测的内容及要求均应按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及国标GB50497执行,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的重点及难点、整体施工部署、主要危险源等,开展一些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施工监测。 行标5.4.5规定: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行标10.3.2规定:基坑施工和使用中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监测,对有特殊要求或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根据基坑现场施工作业计划制定基坑施工安全监测应急预案。 行标10.3.3规定,施工监测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坑周边地面沉降;2)周边重要建筑沉降;3)周边建筑物、地面裂缝;4)支护结构裂缝;5)坑内外地下水位;6)地下管线渗漏情况;7)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尚应包括围护墙或临时开挖边坡面顶部水平位移、顶部竖向位移、坑底隆起、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主体结构的相关监测。
2014年4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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