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无锡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
| 网站主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话:0510-   83794882   8379778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港西路107号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电话:0510-83794882

    0510-83797787

网址: http://www.wxqyjc.com
邮箱l:service@wxqyjc.com
地址: 无锡市锡港西路107号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新闻中心
信息窗:住建部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发布者:崔银翠  发布时间:2013-12-23  点击:3201

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并于2013122日以建质[2013]171号文印发给各省、市、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中要求,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一页:市施工学术委员会召开2013年四季度暨年度工作会议
下一页:施工新知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主页导航 | 公司简介 | 企业资质 | 招贤纳士 | 客户交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5 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WUXI QIANYOU ENGINEERING CONSULTING AND TESTING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10-83794882  83797787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港西路107号    邮编:214194
网址:http://www.wxqyjc.com         邮箱:service@wxqyjc.com
《中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00942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