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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热轧带肋钢筋进场复验检测时增加“重量偏差”检测项目的通知 |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11-6 点击:7288 | ||
根据无锡市质量监督站网站2010年10月27日发布的《2010年“质量月”见证取样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文件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开展热轧带肋钢筋(规格6-14mm)进场复验检测时应增加“重量偏差”或“内径”等检测项目,一旦发现重量负偏差超过7%或尺寸偏差超过规定要求,判为不合格材料时,应立即按规定报告监管部门。 我公司自2010年11月6日起对热轧带肋钢筋(规格6-14mm)进场复验检测时增加“重量偏差”检测项目。 施工单位应在委托单上增加委托“重量偏差”参数,重量偏差取样要求为:规格6-14mm,数量5根,每根长度不小于500mm,试样应从不同钢筋上截取。 原钢筋委托的拉伸500mm、弯曲400mm各两根不变,加上重量偏差的不小于500mm的5根,合计为9根试样。
无锡市前友工程咨询检测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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